我們談魅力,像在談一種有或沒有的「火花」。這是錯的。魅力是別人會接收到的一組訊號,而這些訊號可以鍛鍊,就像維持體態一樣。你不必改變性格,只需理解該在哪裡著力。
為什麼我們會誤解魅力
有魅力的人的刻板印象,是那個大聲說話、搶走所有目光的外向者。那是漫畫式的誤解。許多深具吸引力的人安靜、沉穩,有時內斂。讓他們令人難忘的不是音量,而是存在感的品質:他們如何聆聽,如何讓對方感到自己很重要。安靜的魅力存在,而且往往比喧鬧的更有力量。
別人會讀到你身上的兩件事
社會認知的研究(Susan Fiske、Amy Cuddy 與 Peter Glick)顯示,我們判斷他人時,首先看兩個普遍的面向:溫度(你是否懷善意?)與能力(你是否做得到?)。有魅力,就是讓人同時感受到這兩者:足夠的溫度讓人安心,足夠的內涵讓人感興趣。多數人只偏向其中一邊。把兩者合起來,是可以學會的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:魅力可以學會
這是最令人解脫的一點。研究者 John Antonakis、Marika Fenley 與 Sue Liechti 歸納出具體的「魅力策略」(說故事、傳達信念、表達專注),並證明可以教學:受過訓練的人,之後會被認為明顯更有魅力。換句話說,這不是出身問題,而是動作問題。
可以著力的槓桿
不必試著變成別人,三個槓桿幾乎包辦了所有工作:
- 真誠的專注。提問,尤其是追問,會明顯提高別人對你的喜歡(Karen Huang 與同事的研究,哈佛)。在場最有魅力的人,往往是最會聆聽的人。
- 非語言的存在感。在話語之前,別人會接收到你的眼神、聲音、沉穩。這些訊號可以調校,且在你留下的印象裡分量很重。
- 一點被坦承的人味。「出糗效應」(Elliot Aronson):一個被承認的小失誤,會讓有能力的人更討喜,而非更差。完美讓人卻步;不完美拉近距離。
從哪裡開始
魅力無法一夜之間宣告,但它可以一個動作一個動作地建立,從你既有的樣子出發:你的好奇、你的溫度、你看事情的眼光。這正是指南 《討喜與魅力,是可以學會的》 的承諾:把這些槓桿變成簡單的習慣,沒有面具,也沒有搭訕技巧。